在芝加哥的最后一日,同行的朋友已经去机场了。我从酒店退房后,一个人在市中心沿着横平竖直的街道散步。
我走到密歇根湖畔,拿出笔记本写了点东西,看着淡蓝色湖水里的鸭子潜下去,等它过半分钟后才从另一端浮上来。我继续走,在野莓煎饼店关门前入座,一个人一边吃、一边在手机上读旁边厄巴纳香槟几年前的案子。吃完后打包,店里只剩零星几桌客人,服务员已经做好打烊后休息的准备。
我继续往前走着,走过卖五块钱一个冰箱贴的小摊,走过穿越城区的地上铁下沿,走到梅西百货公司的门口,看到一个扶门讨饭的流浪汉。
我最开始装作熟视无睹地走过他的身边,穿过马路。还有不到一小时我就应该出发去机场,我本应去找白先勇写那《芝加哥之死》里男主角发呆的那个交叉口,克拉克街和梦露街。不知为什么,因为我一般是只帮助流浪的女人的。可我在美国和加拿大完全没有见到流浪的女人。我听到那个男人在百货公司的门口帮人扶门,我想他也算是作出了一些比坐以待毙稍微高级一些的努力了的。我向南过了马路,又转头往北看去,一个街区后面,是芝加哥戏院那块到了夜晚会闪闪发光的霓虹灯板子。我决定过去,询问他想不想要我打包的煎饼。
我从煎饼袋子里拿出我的帽子和塑料袋,把煎饼递给他。他指着我的帽子说,想要我的帽子。那是一顶灰白毛线的帽子,顶上带个像圣诞树的星星那样炸开的毛线球。那是来自我的前男友的。我把它当做一种纪念品。两年前那个冬天,我拐了一趟加利福尼亚,在时差里和他一起坐在他车的后排,他顺手拿给我的。他现在的女人正是从芝加哥搬走,搬到加利福尼亚的圣莫尼卡与他同住。而我们从那以后便再未见过面了。
我转头决定给他煎饼的时候,是想过要不要把这帽子也一同给了他去的。那顶帽子在煎饼店的时候碰巧掉落在了地上。
可我总是残存着一丝想要抓住的最后的侥幸。
等我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的时候,那位流浪汉的手已经抓到我的帽子上面来了。我只能笑着说,好。我把帽子交给他的一刻,他半惊讶半理所当然地笑了。他和我说谢谢,说复活节快乐,还说了什么我已不记得了。
我转身离开,走在州街上,不知怎么突然鼻酸地想要哭了。我知道我的记忆,曾经向往过属于我的阳光,圣莫尼卡大道的一〇二六九,都随着这顶帽子一起再也不属于我了。我亦知道,这一切从未属于过我,也不会属于我。我抬头,眼前是脚手架和若无其事的芝加哥,我不得不转进它背后的那条宽敞的小巷。在水泥大厦的阳面站久了,终于到了那么一刻,我只想沉寂在背后的巷子里哪怕十秒。之前听说芝加哥之所以没有纽约那样脏乱,是因为芝加哥的建筑把垃圾堆叠处都设计到房子的反面,把整洁和华丽都留给沿街,在后巷剩下消防楼梯、鸽子和危险。我知道美国从来不是一座温情的社会。在我挪威船上的工作里,我已经习惯了互相的微笑。四小时后我将会离开这里,取得前往加利福尼亚的戏谑的机票。我站在本顿街和州街交汇背后的小巷里,面前是几辆打着双跳的SUV,远处是火车匀速地驶过铁轨。火车筋骨上的广告是这座城里最广大的诉求,面前是仅凭肌肤的颜色就判断你需要距离他们多远的人们。我想我是时候离开了,去酒店拿行李、去机场、去登机口,到那加利福尼亚去。
到那加利福尼亚去。
然后,又如何呢?